为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路客运企业的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和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铜仁地、县物价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加强春运客运价格管理。
结合全区营运线路及客源等情况,地区物价局、地区交通局制定了《铜仁地区2006年春运客运票价最高限价表》并向社会公布执行。明确各县、市、特区政府所在地有线路编号的大、中、小型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价格按基本运价执行。革命伤残军人、学生票按基本运价执行,一律不上浮。
明确了全区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起至2月22日止,要求所有公路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在醒目位置公示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执行时间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春运结束立即取消上浮价格,恢复执行客运基本运价。
加强春运客运价格检查,确保公路客运价格合理、稳定。地县物价部门通过提前向车主发放告诫书、抽调人员与交通部门一道上路检查等形式,制止乱涨价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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