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福建省决定对农村客运车辆实行客运附加费及运管费两费免征和养路费减免的政策。泉州市953部农村客运车可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据泉州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农村客运线路与车辆是指从事本县境内乡镇至行政村,或乡镇至乡镇,或行政村至行政村之间,以及毗邻县乡镇至行政村,或乡镇至行政村,或乡镇至乡镇,或行政村至行政村之间,且不经至县城的农村客运线路与车辆。根据通知,农村客运班车在整个“十一五”期间将继续享受每月每座位90元的客运附加费免征的优惠,而6座-24座小客车每月每座4元、25座以上大客车每月每座3元的运管费也不用交了。
此外,每吨每月200元的养路费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减免。2005年之前列入“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的,享受农村客运车辆免征优惠政策延期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起按国家规定标准的30%征收。而2005年1月起开通的农村客运车辆则免征3年,第4年起按国家规定标准的30%征收。缴纳的养路费则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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