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辽宁省客运将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省内线路将多收1.5到3元的燃油附加费,比上次增加2倍多。
这将是4月份公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首次对成品油涨价做出的反应,也是继4月15日全省首次征收燃油附加费后的第二次调整。
5月29日,辽宁省交通厅公布了这一消息。虎跃快客公司最早将从6月2日开始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0.5元为一个收费档
5月24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每吨上涨500元。按照4月份辽宁省交通厅制定的公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联动机制(下简称联动机制),长途客运对公路旅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将增加。
联动机制规定,从4月15日,以3月26日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每吨上涨100元收取燃油附加费1.1厘每人每公里。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超过100元按200元收取,以此类推。反之,当油价下降时,也按此原则下调燃油附加费。
为了方便操作,燃油附加费以0.5元为一个档,不足0.5元可按0.5元收取;超过0.5元可按0.5元进位。上次成品油调价,柴油每吨上涨了200元,省内路线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多为0.5元和1元。
省内将多收1.5元到3元
此次成品油调价的幅度较大,每吨上涨500元,按照这个标准计算,这次省内线路的燃油附加费将多收1.5元到3元。
每次成品油调价之后,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划分,对所属的每条客运线路营运里程进行核定。按照联动机制的规定的燃油附附加费标准,确定燃油附加费收取的数额。
客运经营者收到收取燃油附加费核定函之后,到客运站办理相关售票手续,并分别张贴在客运站售票处和车内,之后就可以按规定的价格收取燃油附加费。
因为是联动机制建立后燃油附加费的第一次调整,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物价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整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物价、交通部门按照联动机制的规定,重新核定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并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虎跃6月2日开始执行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表示,这个联动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应变能力强,能在油价调整后做出最快的反应。
29日,虎跃快客公司企划部部长王旭峰表示,虎跃快客公司已经收到收取燃油附加费核定函,将最早从6月2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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