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疆4个新增公路收费站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
5月31日自治区交通厅公布,涉及收费的国道217线布尔津—克拉玛依白碱滩段公路全长309公里,设置3处主线收费站,分别是布尔津、乌图布拉克、乌尔禾收费站;省道221线塔城—额敏—托里段公路全长133公里,在塔城—额敏段公路设置1处主线收费站,即恰夏收费站。4个收费站收费年限均暂定为20年。
部分车辆免缴费
批复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外,持有自治区境内核发证照的农用车辆暂定免缴车辆通行费。其它车辆根据不同车型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标准缴纳通行费。
六类车型执行不同标准
新设的四个收费站将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六类车型的收费标准为: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折算吨位(每十人折算一吨,十座以下按一吨计),再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确定车型;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为促进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车型分类暂按照货车第4类执行;牵引车单机头行驶公路时,按第2类车型执行;不能载客、载货的特种车辆,按其核定的自重(包括固定装置重)吨位分类;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确定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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