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8日从安徽省运管局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安徽省公路客运将告别票价上浮,省运管局要求全省客运企业、客运站只能按照当地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执行,不再实行上浮。
过去每年“十一”,客运票价都执行上浮20%的规定。今年6月,省物价、交通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在基本运价不动的情况下,由各市价格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协商,在20%的浮动范围内确定具体客运价格,同时取消“五一”、“十一”黄金周运价上浮的规定。新的规定出台后,今年8月,合肥市对127条客运班线的票价进行了上浮。
“十一”黄金周临近,安徽省运管局要求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标准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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